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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由婚外情引发的血案

日期:2008-07-07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一起由婚外情引发的血案,“我真的不想杀她,我很后悔……”5月26日上午,犯故意杀人罪的王恩海抹着眼泪告诉记者:因发现妻子有外遇,一怒之下用铁锤将结发妻子砸死。近日,河池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恩海无期徒刑。

  1970年8月8日王恩海出生在广西天峨县三堡乡顶换村。1997年,王恩海与岑某结婚后,便与他人合股做了木材生意,夫妻二人过上了几年的幸福生活。聪明的王恩海凭着自己灵活的头脑,生意越做越顺手。到了2004年,夫妻二人已盖起了三层的小洋楼。日子过得很甜蜜。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大的木材生意中,王恩海由于不了解对方,给买方骗走了大批木材,卖出木材的款就没有收回来,也找不到买木材的老板了。为此,王恩海欠下了一屁股债,家庭生活一夜间发生了变化,王恩海觉得很对不起妻子,每天都小心翼翼地面对岑某。王恩海虽然是股东,可他现在是一分钱也掏不出来,没有了本钱,木材也就没有办法进,“熬码头”的艰难自不必说,王恩海早出晚归,四处揽生意,想东山再起。

   妻子岑某过惯了富裕的日子,现在家庭极度困难,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她,无法再像生日那样安逸生活了,苦恼的王恩海好心安慰岑某,反遭岑某的冷眼,就产生了去外面“捞”世界的念头,岑某虽然生长在农村,却长得清秀温婉,她的美丽搅得很多男人心痒。不久,在金钱的诱惑下,岑某背着了丈夫,红杏出墙了。岑某是个极有心计,滴水不漏的女人,她游刃有余地在丈夫和情人之间周旋,而王恩海却觉察到她的出轨。

   2007年9月22日凌晨2时许,岑某外出风流回到家中,王恩海想这一次一定要和她把话说明白,要她和外面的情人断绝关系,进门后,王恩海按摩着岑某的身体,年轻正旺的王恩海抚摸着岑某的胴体,依然是白富有弹性,不禁感慨万千,一想到岑某在外面的情人,王恩海的心就凉了,爱到极至便成恨了,一丝凶狠的神情在王恩海脸上一闪而过,王恩海质问岑某的去向,但岑某却不理会丈夫的质问。依然冷眼相对一副眼中无人的样子,在王恩海穷追不舍纠缠后,二人不顾夜深人静,又爆发了争吵。岑某回来的时候就想和王恩海提出离婚,恼怒难平的王恩海遂产生将妻子杀死的想法,从床下拿起一把铁锤朝妻子头部乱敲,臻岑某当场死亡。后王恩海用两只编织袋将尸体上半身包裹后,抛弃到其家后坡一废弃的矿窿内,连夜用羊角锄、刮子挖土掩盖窿口。9月28日晚,王恩海被警方抓获,王恩海接受讯问时供认了杀害其妻岑某的事实。

 河池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恩海因妻子有外遇,与妻子发生争执后用铁锤将妻子打死,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害人岑某与他人确有暧昧关系,对家庭矛盾的产生有一定的责任;且本案系因家庭内部矛盾引起,被害人岑某对引发本案有不当之处,被告人王恩海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恩海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作出如下一审判决并宣判:被告人王恩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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