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刘丽和李成是一对夫妻。李成在一家外企做高管,月薪三万多。刘丽在事业单位工作,月薪四千多。他们有个儿子在上初中。因为老公事业较忙,刘丽把生活重心都扑在家庭上。 李成长得很潇洒,但风流成性。仅刘丽知道的李成的外遇,就不下三次之多,后来妻子终于无法忍受,决定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刘丽不满足于夫妻财产一人一半的分法,但苦于没有丈夫出轨的证据,所以她想出一个妙计……

刘丽和李成是一对夫妻。李成在一家外企做高管,月薪三万多。刘丽在事业单位工作,月薪四千多。他们有个儿子在上初中。因为老公事业较忙,刘丽把生活重心都扑在家庭上。
李成长得很潇洒,但风流成性。仅刘丽知道的李成的“外遇”,就不少于三次。两人最后谈判到了离婚。
结婚十四年,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两套房产,几十万元存款和一些理财产品。觉得老公对不起自己,刘丽不甘心一人一半的分割模式,她要李成净身出户。
根据我国法律,如果想要多分财产,必须证明夫妻有一方存在外遇、出轨等过错,对于刘丽而言,找出李成的婚外恋证据是最关键的。
经过调查,刘丽的律师了解到,有一名叫张芳的未婚女子,跟李成关系密切,是小三。
刘丽随后找到张芳谈话。刘丽没有想到的是,张芳比她还激动,说别提李成的名字,李成不是一个好东西,还说自己和刘丽一样,都是受害者,都受了李成的骗!
原来,张芳和李成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李成的翩翩风度让张芳很有好感,也没有拒绝李成的第一次单独吃饭邀请。在交往中,李成讲述了自己“不幸”的婚姻,以及自己事业上的种种挫折,让张芳感到同情。
两年多来,李成不止一次地发誓说“我一定离婚,一定会娶你!这一辈子我最爱你!”,却始终没有动静。而就在三个月前,张芳发现李成又和另外一个赵姓女子好上了,这让张芳和李成彻底闹翻了。
听到这里,刘丽顺水推舟,邀请张芳为她出庭作证。两个女人签了一份协议:如果张芳愿意帮助刘丽出庭作证,刘丽如果在财产分割上共同财产上分得一半以上的财产,多出一半的部分,给张芳1/3。还约定,张芳还会提供李成给他写的情书、买的物品、二个人一起拍的情人亲热照片都会作为佐证。
在看到刘丽提交给法庭的那些情书、礼物和照片,又得知张芳会亲自出庭作证,李成的律师主动找上门来要求调解。最终,刘丽和李成“握手言和”,以刘丽分得共同财产的2/3、李成拿走1/3结案。
婚姻专家点评:
本案中,以刘丽掌握的证据和材料,不足以证明李成的过错,也不足以给李成实质的心理压力。作为律师,即使在法庭上慷慨陈辞,对于财产多分的要求,也基本上没有作用。
而利用张芳这把“刀”去攻击李成,效果就截然不同。张芳本人就是“活”证据,对于证实李成违反婚姻法夫妻忠实义务,有重大作用。李成是一名企业高管,他还是要考虑自己的声誉。
最有意思的是,刘丽与张芳实属“情敌”,但出于利益驱动,以及出于对李成的“切齿之恨”,使得这一个原本“水火不容”的“冤家对头”居然走在了一起,成了“统一战线”。
可见,在离婚诉讼中,自己很难做到的事,可以借助敌人的手去做,有时候无需自己动手,可坐得其利。而借的“刀”,可以是人力、也可以是财务、也可以是证据、也可以是各种有形、无形的力量。
当然,刘丽根本不用付给张芳任何钱款,因为她们之间签订的那份“协议本就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