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礼品索取 侦探博客 侦探手记 侦探社区
婚姻真相调查 配偶过错证据 婚前背景调查 婚姻质量分析 挽救婚姻家庭 心理咨询解忧 婚姻家庭培训 深圳婚姻医院
科技寻人查址 财产信息调查 经济纠纷调解 欺诈案件调查 侦探生活体验 打假维权索赔 保镖安全护卫 联邦律师团队
深圳联邦调查公司 十二年诚信品牌!深圳唯一一家政府注册,资金100万的合法调查公司!电话:0755-83765007    0755-88854007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进入社区

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问题达不成协议,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发给《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发给《民事裁定书》,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原告起诉离婚应向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法律规定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在书写起诉状时应注重一些技巧。比如诉讼请求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下,可只写双方有争议的财产,或者不明确写明有哪些财产,只写“依法分割”,这一招对有的法院有效,法院询问财产数额时,则以不超过1万元应答,有的法院甚至不问,直接按财产1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而有的法院立案庭的同志则要求必须写明财产的数额,在提交诉状时附财产清单。这里,可以拣一些主要的列上,尽量控制在1万元以下。一般立案的法官不负责审理案件,在案件具体审理过程中,对于清单中未列入的财产你还可以主张分割,主审法官一般不去追究该财产交没交诉讼费,因为即使他追查下来,当事人补交了诉讼费,也到不了他的口袋中,他何苦做这损人不利已的事呢?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的格式及范例可点击此处查看。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指定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提出副本一份。

  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审理前交换证据。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比如涉及的财产较多,涉及股票、期货、知识产权等),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人民法院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最新资讯
挽回婚姻:老公只管上进,委屈我和孩子 口述:我竟和小三同时怀孕!
联邦调查总部联络方式
总部住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
群星广场C座25楼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6-588-007
婚姻取证、寻人调查24小时咨询电话:
0755-88854007(章芸)
经济纠纷、打假维权24小时咨询电话:
0755-88814160
员工诚信、商业调查24小时咨询电话:
0755-88834110(王军)
律师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热线:
0755-33090959
短信联系平台:15818508264
重大案件委托:0755-81024888
贵宾服务部
贵宾服务:0755-33090959(李小姐)
邮编:518026
网址:http;//www.LB007.com
网络实名:中国商务调查网、财产调查、
深圳私人侦探、私家侦探、私人侦探、
商务调查、知识产权调查、打假维权、
调查、婚姻调查、寻人等
公司邮箱:bde007@126.com
联邦分公司及办事处
长沙分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湖南省妇女活动中心六楼
86-0731-88222123   86-013308486286
武汉分公司:武汉市武洛路南方帝园8楼
广州分部电话:86-013713968648
东莞分部电话:86-013662219780
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01
号汇丰大厦21楼
深圳南山分部:深圳南山区天虹商场东座7H
深圳龙岗分部:深圳市龙岗布吉中心广场
香港办事处:400-7116-701
台湾办事处:台北复兴北路70号7F
联邦咨询与培训
心理咨询、情感解忧专线:0755-83762968
形象设计、魅力提升专线:013662219780
婚姻家庭、指导培训报名:0755-33007307
联邦成功幸福俱乐部会员加入申请:
0755-33007307(联系人:婷婷)
………………………………………………守法、求实、和谐、创新、绩效、稳求发展、服务社会是联邦调查公司的宗旨!
返回首页 我们的优势 服务范围 特许加盟联邦 招纳贤才 侦探培训 法律声明 委托流程 联系我们

CopyRight 1997-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by : LT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粤ICP备06016741号
商标授权:深圳市联邦商务调查有限公司 联邦法律顾问:广东国意律师事务所刘叶青律师
联邦调查总部:深圳市福田华强北群星广场C座25楼 24小时咨询电话:0755-88854007(30线) 技术支持:LB988.cn

 
点击与联邦客服在线咨询
点击与联邦客服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