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个易碎品。经济问题、与上一代的沟通问题、孩子教育问题、婚外情......这一个个问题就象一颗颗埋伏在现代都市人婚姻生活中的炸弹,稍不留神就会将他们的婚姻炸的粉碎。但是,婚姻的经营者们,大都曾经为此付出过数不清的努力,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人们舍得这么轻易的放弃吗?于是,有网友开始用“试离婚”来验证爱是不是已经真的远走,有网友希望“试离婚”能让对方回心转意。那么,“试离婚”会成为挽救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吗?
我们认为将“试离婚”作为一种挽救婚姻危机的办法,于“法”、于“理”、于“情”上不可取。
于“法”来说:《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此,在法律面前,可不能儿戏,如搞“试离婚”, 真的离婚了,或许会满足了另一方的个人欲望和利益,或许他(她)为了能与情人结合或转移财产等。
于“理”来说:挽救婚姻危机的方法好多,不一定冒险“试离婚”,比如可以尝试分居一段时间,可以请婚姻家庭咨询师协助解决婚姻危机等等。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而不是选择逃避。
于“情”来说,本身就已有婚姻危机但未达到离婚的地步,但一旦“试离婚”,拿到离婚证了,双方已明确的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更加快婚姻的结束。从情感上说,这对双方当事人已成为心结,期望以后复婚能感情更好,这机率很小,好多“破镜重圆”者,他们的往事心结依然情未了!



